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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etc货车专用速通卡办理及使用指南

发布时间:2018-07-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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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专用速通卡由速通公司面向社会发行,卡内记载用户和车辆信息,是用于高速公路通行费支付的IC卡。分为记账卡和储值卡, 先期只开放“储值卡”办理。
 
 
1. 当用户驾驶车辆进入收费站人工收费车道时,将卡交与收费员,由收费员进行刷卡操作,刷卡成功后,用户会听到语音提示“刷卡成功”,同时,车道信号灯变为绿色,车道栏杆抬起通行;
 
2. 使用货车专用速通卡禁止通行ETC车道;
 
3. 使用货车专用速通卡不可以为其他车辆支付通行费;
 
4. 使用过程中须保证速通卡记载的车牌号信息与登记使用的车辆车牌号信息保持一致,专车专用;
 
5. 在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系统中,速通卡兼做通行券使用。
 
办理方式
1. 办理储值卡:个人开户须携带开户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单位开户须携带开户人介绍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 办理记账卡:单位开户须携带车辆所有人介绍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先期只开放储值卡办理,如用户需办理货车专用记账卡请关注速通公司营业厅、网站、微信动态。
 
充值方式
1. 货车专用速通卡(储值)
 
1.1 用户可持速通储值卡在客服营业厅采用现金、转账支票、银联卡等方式为速通卡充值
 
1.2 用户可持速通储值卡,使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发行的借记卡或新版牡丹交通卡,利用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所辖的ATM机办理充值;
 
1.3 用户可持速通储值卡,在北京农商银行网点柜台或邮储银行指定网点使用现金或本行卡、折为速通卡充值;
 
1.4 用户可持速通储值卡,在北京银联商务终端机具使用带有银联标志的借记卡为速通卡充值。
 
1.5 用户可持速通储值卡,在中石化、中石油北京分公司指定加油站使用现金为速通卡充值、续费。
 
1.6 首次充值不低于500元,后续服务网点充值一次性不低于50元。
 
1.7 下载APP“乐速通”可以为速通卡充值。
 
2. 货车专用速通卡(记账)
 
2.1 用户可持速通记账卡在客服营业厅采用现金、转账支票、银联卡等方式为速通卡充值
 
2.2 用户可持速通记账卡,使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发行的借记卡或新版牡丹交通卡,利用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所辖的ATM机办理充值;
 
2.3 用户可持速通记账卡,在北京农商银行网点柜台或邮储银行指定网点使用现金或本行卡、折为速通卡充值;
 
2.4 用户可持速通记账卡,在北京银联商务终端机具使用带有银联标志的借记卡为速通卡充值。
 
2.5 用户可持速通记账卡,在中石化、中石油北京分公司指定加油站使用现金为速通卡充值、续费。
 
2.6 首次充值不低于500元,后续服务网点充值一次性不低于50元。
 
2.7 下载APP“乐速通”可以为速通卡充值。
 
使用说明
1. 信息变更
 
1.1 储值卡用户:个人用户须携带开户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委托书;单位用户须携带开户人介绍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速通公司营业厅办理资料变更手续。
 
1.2 记账卡用户:
 
1.2.1 信息变更、结算账户变更(车辆所有人不变):
 
(1)用户须携带预变更的速通卡、车辆所有人介绍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速通公司营业厅办理资料变更手续。
 
(2)结算账户变更:用户须携带预变更的速通卡、车辆所有人介绍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速通卡过户业务受理31日后,速通卡方可使用。
 
1.2.2 记账卡信息变更(车辆所有人变更):
 
原车辆所有人须将预变更速通卡账户注销或清户;新车辆所有人申办速通卡;办理车辆所有人变更须交纳变更费用。
 
2. 挂失
 
2.1 储值卡用户:用户须携带开户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代办委托书(注明挂失的卡号);单位用户须携带开户人介绍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速通公司营业厅办理挂失。挂失办理生效时限为业务受理后24小时,办理挂失须交纳挂失费。储值卡用户于挂失生效31日后,可到客服营业厅将挂失卡余额圈存至新卡。
 
2.2 记账卡用户:用户须携带车辆所有人介绍信(注明挂失的卡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注销清户
 
3.1 储值卡用户:用户须携带储值卡、完整充值发票原件(大于等于账户内余额)、开户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开户人名下银行卡、代办委托书(注明办理注销清户的速通卡号、收取退费的银行账户信息);单位用户还须携带开户人介绍信(注明办理注销清户的速通卡号、收取退费的银行账户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客服营业厅办理储值卡清户手续。办理销户申请手续31日后,通行费将退入用户指定银行账户中。
 
3.2 记账卡用户:用户须携带记账卡、完整充值发票原件(大于等于账户内余额)、车辆所有人介绍信(注明办理注销清户的账号、收取退费的银行账户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客服营业厅办理记账卡清户手续;办理清户须注销账户内所有记账卡;办理销户申请手续31日后,通行费将退入用户指定银行账户中。
 
4.更换
 
4.1 用户的速通卡发生损坏,须携带速通卡、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速通公司营业厅办理换卡。属人为损坏的,须交纳更换费用。
 
4.2 用户申请办理储值卡更换31日后,可到速通公司营业厅将原卡余额圈存至新卡。
 
5.余额查询
 
5.1 货车专用速通卡(储值):用户持卡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时,入口费额显示器将显示卡余额;用户在为卡办理充值时,可查询余额。
 
5.2 货车专用速通卡(记账):用户可通过010-96011、010-87508050服务热线或持卡到、客服营业厅查询。
 
6.消费信息查询
 
6.1 用户持卡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时,出口处费额显示器将显示本次消费金额。
 
6.2 用户可登录速通公司网站www.bjetc.cn或持卡到速通公司营业厅查询卡的消费记录。
 
6.3 用户可关注“速通卡”公众帐号,凭卡号、密码登录,可查询近六个月的月结单汇总信息。
 
6.4 用户可下载“乐速通”手机APP,凭卡号、密码登录,查询近六个月的消费记录。
 
7.发票开具
 
7.1 在客服营业厅续费的,现场开具发票。
 
7.2 在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所辖ATM机续费,可通过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所辖的发票自助补打机打印。
 
7.3 在北京农商银行网点柜台续费,现场开具发票。
 
7.4 在北京银联商务终端机具续费,可通过大型银联商务终端机补打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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