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安全 > 正文

西宁交警将开展规范路内临时停车点、整治多发性交通违法行为等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6-06-28  来源:

温馨提示:打开微信 - 点击右上角 + 号 - 添加朋友, 搜索 jiaotongxing 或者 交通出行网,添加关注,一网打尽各地高速、路况、地图、ETC、违章、地铁、公交、天气等信息。

为纵深推动市委市政府交通“缓堵保畅”工作,加快实现交通通行秩序与畅通的“双提升”,紧紧围绕“畅通西宁”中心工作,准确引导交通管理的信息动态,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于近期开展规范路内临时停车点、整治多发性交通违法行为等重点工作,同时对外公布我市新增加的道路交通电子监控布设点位。

第一:规范路内临时停车点

交警协同交通、规划和城管部门联合全面实地排查市区机动车布设情况, 结合道路路幅宽度、停车需求大小、单行交通组织等实际情况,整体优化机动车临时停车点的布局,有选择的撤销、增设和调整几处路内临时停车点,使道路空间资源利用最大化,切实提高车辆停放与通行的效率。

第二:严厉整治六类十种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有力推进“畅通西宁”和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效,将建立常态化、长效机制化的模式就广大群众关注度高,呼声要求整治的内容,利用固定和机动管控力量,持续组织开展六类十种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通过整治主次干道和支路上集中的枢纽场站、大型市场、住宅区周边、商贸场所等交通秩序乱点的违法停车(罚款200元);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记2分);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罚款200元,记2分);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罚款200元,记3分);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缓慢行驶时占用对面车道超车或者穿插等候车辆(罚款200元,记2分);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罚款200元,记3分);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罚款200元,记3分);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罚款200元,记6分);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罚款200元)和行人通行的;在禁止掉头和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罚款200元)等十种交通违法现象,强力规范人车通行行为,强化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上述六类十种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期间, 将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上限严管重罚,采取记分与罚款并处的措施,切实加大执法管理力度,确保此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第三:公布市区第二批电子监控点位

近年来,我队通过大力投入和建设,我市道路交通非现场执法管控平台已趋于完善,机动车查缉布控、违法抓拍等系统已全面形成,充分发挥了道理交通执法管理的作用。 继2015年我队公布了第一批181处电子监控点位(已经运行)后,本次信息发布会公布我市第二批200处电子监控布设的点位(3月10日正式启用),两次累计共公布381处,其中包括48处视频监控抓拍,117处电子警察,141处高清卡口、47处路段违法停车抓拍以及28处单行道逆向行驶抓拍。 通过公开公布,让广大群众全面获知交通管理电子监控设备布设的范围、路段和具体地点,充分获取自我获知权,了解管理信息动态,提高交通管理信息的透明度和人人自我预防交通违法行为的能力。

(一)视频监控布设点位

 
相关阅读
 
推荐图文
最新信息
推荐信息
Copyright © 2012 - 2020 交通出行网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 11010702001433号 京ICP备11022796号

电脑版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