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安全 > 正文

河南驻马店:驻马店支队曝光七月份查处的八起危险驾驶案件

发布时间:2016-08-08  来源:

温馨提示:打开微信 - 点击右上角 + 号 - 添加朋友, 搜索 jiaotongxing 或者 交通出行网,添加关注,一网打尽各地高速、路况、地图、ETC、违章、地铁、公交、天气等信息。

    7月份以来,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连续组织开展查处酒驾违法行为统一行动,一批心存侥幸顶风酒驾、醉驾的驾驶人被查处,目前,该批涉嫌危险驾驶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1、陈超涉嫌危险驾驶案:2016年7月3日22点,陈超驾驶一辆轮麾托车行至正阳县城中心花园小区门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63.54mg/100ml。目前,该案件已移送起诉。

    2 、郭玉民涉嫌危险驾驶案:2016年7月5日23点,郭玉民驾驶一辆两轮麾车行驶至正阳县南环路与正大路交叉路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45.70mg/100ml.目前该案件已经移送起诉。

    3、杨柳涉嫌危险驾驶案:2016年7月7日21点,杨柳驾驶一车辆两轮麾托车行驶至正阳县大林乡大林街,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09.54mg/100ml.目前该案件已经移送起诉。

    4 、沈占海涉嫌危险驾驶案:2016年7月8日零点,沈占海驾驶一辆两轮麾托车行驶至正阳县南环路产业集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酒精含量为:80.70mg/100ml.。目前该案件已经移送起诉。

    5 、刘庆华涉嫌危险驾驶案:2016年7月1日21时许,刘庆华醉酒后驾驶偷盗车辆(豫B096C8小型面包车),在平舆县城东皇大道北站门口路段,与孙革命驾驶的豫QND792小型面包车发生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驻)公(刑)鉴(乙醇)字[2016]0835号检验鉴定报告,鉴定结论:刘庆华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234.39mg/100ml。目前,该案件正在立案侦查中。

    6、李龙涉嫌危险驾驶案:2016年07月05日22时56分左右,李龙酒后驾驶一辆北京现代牌小型普通客车,车牌号码为豫QHN000,从汝南县汝宁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汝南县淮府街东段被巡逻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测试其酒精含量为:167mg/100ml.目前,该案件正在立案侦查中。

    7、王根成涉嫌危险驾驶案:2016年07月03日21 时许,在汝南县张楼乡姚湾村,王根成驾驶两轮摩托车与刘易通驾驶的豫A53X76(临)号越野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王根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7.86mg/100ml.目前,该案件正在立案侦查中。

    8、李新艳涉嫌危险驾驶案:2016年07月03日15时20分许,在汝南县金铺镇金铺街红绿灯路口西边,李新艳驾驶两轮摩托车与刘俊峰驾驶的豫QNR601号小型轿车相撞,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李新艳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9.69 mg/100ml.目前,该案件正在立案侦查中。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危险驾驶罪分为追逐竞驶与醉酒驾驶两个类型。醉酒驾驶,是指在醉酒状态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故意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即符合本罪的犯罪构成,处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相关阅读
 
推荐图文
最新信息
推荐信息
Copyright © 2012 - 2020 交通出行网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 11010702001433号 京ICP备11022796号

电脑版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