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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车之后他丢下死亡的同伴消失了交警在事发8小时后找到了无证驾驶的他

发布时间:2016-08-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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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交警讯 通讯员:彭雅琴)

    7月29日凌晨2时50分左右,机场路交警大队民警接报,在机场路路口村出城方向调头口,发生一起摩托车与大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现场有人受伤,需要救护车。机场路交警与医生赶到时,发现一名乘坐摩托车的男子在事故中当场死亡。据当时大货车司机说,摩托车上有两个人,都是男的。

    然而,现场除了死者,另一个人却不见踪影。消失的男子,是摩托车驾驶员吗?如果是,他为什么丢下死亡的同伴跑了?

    ●摩托与货车发生惨烈碰撞

    事故发生后,是事故一方大货车司机黄某报的警。

    交警赶到现场时看见一辆大货车横在路口村调头口,车头朝着进城方向。一辆男式摩托车倒在货车的右后侧,一名浅色上衣的男子趴在摩托车旁边的地上。交警上前进行查看,发现男子头部损伤非常严重,经现场医护人员检查,男子已经当场死亡。

    涉事货车司机黄某跟交警说,当时他驾驶大货车从路口村调头口调头,准备开往桂林方向。就在其调头的过程中,突然听到车尾部传来“嘭”的一声撞击声,于是立即停车下车查看。黄某一下车,就被吓了一跳。只见车后面倒着一辆摩托车,两名男子在撞击中都重重地摔倒在地,其中一个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出大事了!”黄某见状,急忙掏出手机报了警。

    ●神秘消失的男子

    根据货车司机黄某的叙述,碰撞当时摩托车上有两名男子。可是除了现场死亡的男子之外,交警却没有在附近看到其他任何人。

    黄某告诉交警,事故发生后,在他打电话报警时,躺在死者前面的那名男子突然爬了起来,一瘸一拐地自行走到进城方向右边的机非隔离带旁坐了下来。黄某见状,立即上前询问男子的伤势。可是,男子坐在地上,一句话也不说。而当黄某打完报警电话,再转过头来看时,那名受伤男子居然不见了。

    按理说,发生交通事故后,伤者都会在现场等待救治。可是,这个伤者为什么拖着受伤的身体,丢下死亡的同伴,匆匆离开?交警判断,男子应该是从其所坐过的机非隔离带跨越到非机动车道上,再由路口村前的一条小路离开的,因为沿路都有男子遗留的血迹。可是,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搜寻,以及对路边环卫工人的询问,都未发现该男子的踪迹。

    如果找不到这名男子,就无法判定其与现场死亡的男子中谁才是摩托车驾驶员,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事故的处理。交警凭经验感觉到,这名男子有问题。

    ●一句话引起了交警的注意

    在事发现场附近搜寻无果的情况下,交警对现场进行了完好的保护,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了非常细致的勘查。在勘查中,交警发现死者黄某的手机通话记录中,与一个名为“刘总”的人联系最多,其最后一通电话也是打给“刘总”的,很有可能这个“刘总”就是从现场离开的男子。

    交警将事故情况通报给了死者的家属,并与“刘总”取得了联系。但是,在电话中“刘总”一口否定自己发生过交通事故,也不承认当晚与死者黄某在一起。而死者的家属提供的一个情况,让交警又重新把视线锁定在了“刘总”身上。原来,“刘总”对死者的事情很关心,在与死者家属交谈的时候,还曾问起大货车赔偿的问题。就是这一句,引起了交警的注意。

    没到过现场,不了解案情的“刘总”怎么知道摩托车是与大货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呢?很明显,对于事故,“刘总”是知情的。紧接着,根据黄某家属提供的“刘总”的体貌特征和事发当晚的视频监控,交警基本上判定“刘总”就是当晚从现场离开的受伤男子。

    ●8小时后终于找到了他

    “刘总”成了事故的关键人物。机场路交警经过连夜的研判,于7月29日清早便组织警力开始寻找涉案人员“刘总”。经过三四个小时的走访询问,最后终于于11时左右在机场路某集团的一个工地找到了他。

    当交警找到“刘总”时,交警发现他和事发监控里看到的神秘消失的男子体貌特征相同,其衣着都没有变,裤子上还残留着血迹,头部、颈部以及左脚都有明显的伤痕。当时,他正准备打车前往医院进行疗伤。见到交警找上门来,他两腿一软坐在了地上,随后承认了自己就是事故发生后离开的男子,事发当时,正是他驾驶摩托车,搭着死者与大货车发生了碰撞。

    而他离开的原因,是因为看到事故中死了人,害怕担责。

    原来这个刘某在桂林从事铝合金生意,与死者是同事关系。当晚,刘某喝了一点酒,开着死者的摩托车搭着死者从金水路口右转到机场路上往琴潭村方向行驶。由于刘某走的是最左侧的快车道,车速比较快,当其行驶到路口村调头口时,因避让不及,直接撞上了正在调头的大货车右侧油箱钢板处,两人连人带车摔倒在地。刘某看到同伴被碾压,担心会连累自己担责,于是趁当事货车司机不备,悄悄从路口村旁的小路逃到居民区里,在里面绕了一圈之后,又从东汇汽车路口跑了出来,并打了一辆摩的离开。

    经查,刘某持有小车执照,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执照。其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报警,擅自离开案发现场,且在交警部门与其联系时,拒不配合交警调查,已经构成了“弃车逃逸”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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