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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大意酒驾司机常存的七个认识误区

发布时间:2016-09-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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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酒驾,网络上经常传播着一些消息,有的说酒量大少喝一点也没问题,有的说只要不在马路上喝酒开车就不算酒驾,这些传言是真是假?且看小编一一为你解读。

 

误区一: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很多农民朋友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算酒后驾驶,但事实上,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要受到相应处罚。

 

误区二:自己酒量大 喝一点不碍事

 

    有的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酒量好少喝点或是喝完酒休息一会儿再驾车上路没有大问题。

 

    其实,酒量的好坏和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 法律规定, 100 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 20-80 毫克为饮酒驾车, 80 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酒驾的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智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根据酒量来判定是否酒驾,这是毫无科学依据的。

 

误区三: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驾驶员饮酒后驾驶车辆即使车速再慢,由于其本人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已经受到了酒精的麻醉,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在此种情况下,极易发生危险事故,对周围不特定人群的安全造成威胁。故而对于该类行为,都以危险驾驶罪加以惩处。提醒司机朋友们不要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要自觉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资料图

 

误区四:搭酒驾车出事不用担责

 

    三个朋友聚餐时大量饮酒,之后潘某、李某搭乘杨某驾驶的车回家,不料途中车撞路边大树,导致潘某死亡、李某受伤。潘某的父母遂将杨某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等共计 100 余万元。

 

    目前,很多人还存在理解误区,认为应当由酒驾司机负全部责任,同乘人可以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此提醒广大社会公众: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饮酒后驾车的同伴及时劝阻,更不能为图方便、顾面子搭乘“酒驾”车辆。

 

误区五: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虽然没开车但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次日早上开车,不能就此认为万事大吉了。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

 

误区六: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方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饮酒驾驶没事

 

    也许很多市民认为,只要不在马路上行驶,即使喝了酒也不算酒驾,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交警部门提醒,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方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饮酒驾驶行进,经过测验调查后若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交警也会按相关法规条例统一处理。

 

误区七:酒后多喝水 就能稀释酒精含量

 

    有些酒驾司机,看到交警会喝水、抽烟,想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其实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

 

    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这也是为什么交警要让受测者至少吹气两到三秒的原因。肺部的气体,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能冲淡,而且喝完酒之后,酒精是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长达十多个小时,体内酒精含量也呈从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趋势,所以,司机喝水不但无法冲淡酒精含量,反而会使酒精含量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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