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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出行要求,请大家多多留意

发布时间:2016-10-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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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8.16衢州晚报-衢州新闻网 6版

  记者 龚诚良 见习记者 王雯丽 通讯员 柴子峰 钱锡勇 孙曼

 

  日前,我省发布《关于对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从今年 8月28日起至9月6日对浙江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而我市从8月26日至9月7日,还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实行限制交通措施。

 

  那么,此次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将会对衢州车辆造成哪些影响,衢州车辆出行前应注意哪些具体问题? 8月15日,记者采访了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衢州高速交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

 

  1、我省采取3类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我省此次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从 8月28日零时起实施,至9月6日24时结束,主要采取3类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一是部分道路限时或全天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措施;二是部分道路实施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行;三是部分道路实施载货汽车、拖拉机禁行。此外,公安交警部门将视情况采取其他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

 

  由于车辆入杭时需要接受安检,衢州牌照小型车辆还可携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或户口本),提前到辖区派出所办理车辆入杭安检证,以便入杭时加快安检通过速度。

 

  2、以下区域限时实行单双号行驶措施

 

  此次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中,将对杭州市,德清县,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市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普通道路,每日 2时至24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下同)。

 

  3、杭州等区域全天实行单双号行驶措施

 

  除上述区域外,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将全天 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宁波市行政区域内,除G1501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线保国寺互通至朝阳互通、S1甬台温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北仑互通、G15沈海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台州三门段、S19甬台温复线高速公路、S20穿山疏港高速公路、G9211甬舟高速公路外,其他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此外,单双日转换时,已在上述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允许继续通行。

 

  4、4类车辆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

 

  以下 4大类机动车将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1)公共汽车、大中型客车(黄色号牌)、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2)持有二十国集团峰会通行证注明允许通行的机动车(不含入杭通行证及安检证);(3)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车辆,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4)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另外,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悬挂使领馆号牌以及经批准临时进入我国境内参与二十国集团峰会的车辆不受临时交通管理措施限制。

 

  除上述车辆外,其他本省、外省籍车辆均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

 

  5、对危化品运输及载货车辆的管制措施更严

 

  危化品运输车辆在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路段不变的基础上,此次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实施期间,禁止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以及 G60沪昆高速公路绍兴、金华、衢州段,S33龙丽高速公路衢州段和320国道衢州段行驶。

 

  运输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机动车,禁止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载货汽车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外,载货汽车和拖拉机则将禁止在杭州市,德清县,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市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道路行驶。

 

  另外,根据《 G20峰会衢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线路管控方案》要求,我市还要求从8月26日零时起至9月7日24时,危化品(除车、船用汽、柴油)运输车辆禁止在G60沪昆高速公路衢州(常山县除外)段、S33龙丽高速公路衢州段、G320衢州段、G205朱家坞(与朱富线交叉口)至贺村段、S48常山至江山段行驶,途经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请注意绕行。

 

  6、危化品运输车需在禁行区域通行时要办《通行证》

 

  危化品运输车辆确需在禁行、限行区域内(含通行专用线路)道路行驶的,由经信、安监、交通(住建)等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后,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后,可按指定时间、线路行驶,但上高速公路仍要遵守单双号行驶措施规定。

 

  根据我市的管控要求,危化品运输车辆要办理《通行证》的,应由当地销售单位或购买单位提出申请,填报《 G20峰会期间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线路通行证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于8月20日前报辖区交警大队,由辖区交警大队根据经信、安监、交通、住建、交警部门出具相关意见后办理《通行证》。《通行证》采用一车、一品、一线路一报的形式办理。

 

  7、过境载货汽车通行有规定

 

  通过高速公路过境的载货汽车禁止通行区域,且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载货汽车(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允许在 G15W常台高速公路绍兴上虞段、S24绍诸高速公路行驶。

 

  每日 20时至次日5时,过境载货汽车允许在G2501绕城公路东线(沈士枢纽至张家畈枢纽)、北线(南庄兜枢纽至下沙枢纽),G25长深高速公路南庄兜枢纽至湖州德清段,S13练杭高速公路杭州段和湖州德清段,G60沪昆高速公路嘉兴海宁段和杭州段,G92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及S16杭浦高速公路嘉兴海宁段和杭州段,S2沪杭甬高速公路(沈士枢纽至乔司枢纽)行驶,但在过境期间不能上下高速公路。

 

  8、遇应急情况需进入管控区域时要致电相关部门

 

  机动车如因抢救危重病人、临产孕妇等应急情况需在此次禁行、限行区域内道路行驶的,请及时致电公安部门(电话为 110或122,高速公路为12122)寻求帮助。

 

  市民如需了解其他相关政策和道路实时情况,也可联系高速或地方交警部门,通过拨打电话 122或登录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网址www.zjsgat.gov.cn)、关注“浙江高速交警”微博等方式查询,或使用高德、百度电子导航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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