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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交警部门启动空气质量临时管控措施

发布时间:2016-05-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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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市连续出现的重污染天气给市民生活造成一定困扰。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减轻空气重污染程度和范围,改善市区空气质量,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即日起,我市交警部门全面启动空气质量临时管控特别强化措施,禁止重污染车辆上路,暂停相关货运车辆入城。

        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不断加大。在各类机动车中,黄标车等重污染车辆的排放标准较低。据测算,一辆黄标车(国0 )的污染物排放量约等于28辆国Ⅳ标准车辆的尾气排放。为了有效管制这些重污染车辆上路行驶,交警部门将强化路面管控,即日起,严禁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上路行驶,严格落实无绿色环保标志车辆区域限行措施,拦停并强制淘汰“冒黑烟”车辆。

        此外,城区各交警大队将加派警力到易堵路口加强交通疏导,提高交通畅通率,减少机动车停车等候时间,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量。市内严管的同时,全市各治安卡口也将全面启动应急管控措施,禁止无绿标车、黄标车和运输散装物料、煤、焦、沙石、土方和建筑渣土的车辆驶入主城区。窗口单位暂停办理运输散装物料、煤、焦、沙石、土方和建筑渣土货车禁区通行证,主城区全面禁止重型货运车辆上路行驶;在主城区外围道路主要交通路口部署警力,禁止中型以上货运车辆、拖拉机、三轮汽车、农用车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驶入主城区;加强主城区内部流动巡逻力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禁行车辆的,立即要求驶离停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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