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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交通违法较为突出的运输企业

发布时间:2016-06-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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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运规定被查处次数较多的客运、危化品运输企业。

    一季度,全省共有81辆长途客车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运规定被查处,其中,安徽六安新宇汽运集团霍邱县利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桐城市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濉溪县大运河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安徽六安新宇汽运集团金运客运有限公司、安徽省友谊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所辖长途客车分别被查处8辆(次)、6辆(次)、6辆(次)、5辆(次)、3辆(次)。共有11辆危化品运输车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运规定被查处,其中,阜阳市金山运输有限公司所辖危化品运输车被查处2辆(次)。

    2、交通违法未处理记录较多的客运、危化品运输企业。

    截至一季度末,全省客运企业所属车辆共有5464起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涉及429家客运企业,其中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较多的客运企业有:淮南市淮汽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26起;亳州市汽车客运集团总公司,88起;安徽省友谊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86起;淮南市第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凤台分公司,75起;宿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75起;安徽省蚌埠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68起。全省危化品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共有5683起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涉及214家危化品运输企业,其中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较多的危化品运输企业有:宿州市运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490起;宿州市双泽运输有限公司,347起;萧县欣达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331起;洪武集团凤阳县奔驰运输有限公司,213起。

    3、从事校车业务或从事旅客运输的车辆因严重超员被追究刑责的。

    一季度,全省共有18辆从事校车业务车辆、12辆从事旅客运输的车辆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驾驶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涉及9家客运企业。

    针对上述情况,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已经专门下发督办整改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铸安”行动,迅速组织交通运输、教育行政、公安交管、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对上述道路运输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对所辖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处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全面、有效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强化从事校车业务车辆的源头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学校、幼儿园加强对学生、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切实预防涉及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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