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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两中学生上学路上被无牌环卫车碾压双双身亡

发布时间:2016-12-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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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快报讯(记者 李伟豪)徐州睢宁两名中学生,驾乘一辆电动车上学途中遭遇不幸,他们摔倒在一辆环卫车(垃圾转运车)前,结果被车轮辗轧而过,一个当场身亡,一个送医不治。11 月 15 日晚,官方发布通报称,当时电动车与一辆自行车发生刮碰后侧倒,两名学生被从身上轧过而亡。

两名学生不幸遭辗轧

      事故发生在 11 月 10 日早上 6 时许,据当时在现场的网友描述,两名学生倒在大型环卫车的车轮下,满身鲜血,一名当场死亡,另一名看起来也是生命垂危。网友还提供了一段现场的视频画面,从画面中可以看出环卫车的后侧并没有悬挂车牌。

      一名孩子亲属提供的一份标注为 " 睢宁公安信息快报 " 的材料中,环卫车未悬挂车牌再次被提及。据材料:刘某源,男,16 岁,高二某班;刘某,男,16 岁,高二某班。两人均为睢宁当地一所学校的学生。11 月 10 日 6 时许,刘某源和刘某驾乘一辆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内侧超越同向行驶的环卫车时遭遇不幸。

      材料内容显示:当两人驾乘电动车超越环卫车时,与学生王某宇(男,14 岁,九年级某班学生,睢宁县睢城镇人)正常骑驶的由北向南的自行车发生碰撞,后该电动自行车侧倒在环卫车前,被环卫车左前轮辗轧,造成刘某当场死亡、刘某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王某宇左手手腕处骨折。针对肇事的环卫车,材料中提到:车辆手续完备,但未悬挂车牌、驾驶人鲁某某,男,43 岁,睢宁县睢城镇樱花社区人。

      孩子的亲属说,出事的两学生是在上学途中惨遭不幸的,目前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有出来,责任究竟在谁自有公断,但是环卫车主管部门——睢宁县城管局没有任何表态的做法让死者家人寒心。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联系睢宁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于未悬挂车牌一事,其没有明确回应。对于这起事故,当地交警部门已于 11 月 16 日向当事方公布了警方掌握的事故证据,并就事故认定和责任划分展开进一步调查。

      在 11 月 15 日晚,当地官方对这起事故通报称:11 月 10 日早上 6 时 8 分许,刘某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刘某沿原睢魏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康馨花园小区西门北侧附近时,从左侧超越同方向鲁某猛驾驶的苏 C2Q020 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垃圾转运车)。刘某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由北向南骑自行车的王某相刮碰(致王某左手受伤),电动自行车倒在苏 C2Q020 车的左前方,苏 C2Q020 车从刘某源、刘某身上轧过。

      事故造成刘某源当场死亡,刘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在事故发生时,在事故地点东北方向的道路东侧有一辆广本思域轿车违法停车。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公安局迅速成立 "11.10" 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相继开展了现场勘验、走访取证、调阅资料、车辆检测、医学检验等工作。15 日下午 15 时前,事故调查组已经向事故各方送达了此事故相关检验资料;公安机关将按照程序规定向事故各方进行证据公开,依据调查获得证据事实进行事故责任认定。

无牌环卫车肇事不是头一回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无牌环卫车肇事在徐州不是头一回了。早在 7 月 17 号上午,沛县一辆环卫车就撞上电动三轮车,伤者被送往医院,经过抢救无效死亡。当事,肇事的环卫车也未挂牌照。

      据当地媒体报道,沛县有近 20 辆环卫车未悬挂车牌就上路的情况被曝光。对于这一现象,沛县环卫处工作人员给出的回复是:没挂牌子是因为前一阵大雨给冲掉了。

      不仅是在沛县,有邳州、丰县等地的多名网友反映,他们当地也能看到无牌环卫车行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随车放置年检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身携 带车辆行驶证、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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