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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速公路上因故障停车而未警示被追尾 承担同等责任

发布时间:2015-03-03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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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高速公路上行车,突然车子发生故障,只得停在超车道上,结果引发追尾事故。这样一起事故,谁该担责?交警勘查现场后认定,双方同等责任,而故障车一方的司机还被罚款记分,这是为什么?原来,故障车司机忘了放置警示标志,也没有开启双跳。
  2月24日下午两点半左右,丁先生驾车行驶在宁芜高速上。到刘村立交桥时,他的车子突然发生故障,熄火了。此时,丁先生的车正在最左侧的超车道上,他紧急查看了一下车辆情况,一时无法找出故障原因。想到车停高速上人在车里很危险,丁先生就一边拨打求援电话,一边打开车门下了车,走到了高速公路护栏外。
  后方车辆看到丁先生的车停在超车道上,纷纷避让。大约十多分钟后,女司机郑某行经此处,因为避让同向行驶的另一辆超车车辆,她并未看到丁先生的车子,结果刹车不及追了尾。
  接到报警后,南京江宁交警大队江宁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勘查完毕后,将双方带回中队处理。事故民警根据现场照片和双方陈述,判定郑某与丁先生各自承担车辆损失,事故责任同等,同时丁先生还被处以200元罚款和记3分的处罚。
  民警告诉丁先生,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后难以移动时,如果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并设置警告标志,极易引发追尾事故,很容易造成人员受伤。
  “你车子出了故障,无法移动到路边,但你既没有设置警示标志,也没有打开双跳。”民警说。这时,丁先生才意识到自己的做法多么危险,表示今后行车遇到突发情况一定会做好安全防范,避免事故发生。

  交通出行网提示: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一定要千万小心,妥善处理,否则很可能引发车祸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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