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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路口易出事故交巡警提醒遵守交通法规

发布时间:2016-06-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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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驶员不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是一种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往往容易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来自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的消息, 2 月 2 日中午,黔江区桐坪路正舟路口 200 米(公安局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驾驶员郑某驾驶有 xx 保险公司标识的小型普通客车与王某驾驶的中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乘客受轻微伤的交通事故。

     12时20分许,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公巡三大队民警接到事故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在桐坪路正舟路口200米的一个交叉路口处,民警发现一辆有XX保险公司标识的灰色东风日产牌小型普通客车(车牌为渝H7xxx6)与一辆车牌为渝H0xxx5江淮牌的红白色中型普通客车相撞,有XX保险公司标识的车辆车头严重受损,面目全非,汽车保险杠、车灯等零部件散落一地。

     民警介绍,经初步调查,驾驶员郑某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驾驶员王某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平时自己开车注意点,也不会遇上这样的事,现在后悔惨了”驾驶员郑某(男)称。民警藉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在任何时候,都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进入路口前减速或停车瞭望,确保行车安全。

     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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